
作者: 汪灿京融实配
1月8日晚,重庆市垫江县第一中学校发布通报称,该校德育处教师在处理某学生的烫发染发问题时采取强制理发行为,其工作方式简单,行为不当。学校对涉事教师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,责令其向该学生及家长当面道歉,已取得谅解。

在此前引发热议的视频中,一名男学生被一名男子抱住,另一名男子手持工具意图为其剪发,学生反抗激烈,最后被按倒在地,旁边还有不少学生围观。坦率地说京融实配,这样的场面出现在校园中,很多人的第一观感是震惊和不适。人们会疑惑:这名男生到底是犯了什么大错,以至于被如此对待?
学校通报给出了答案:男生因为烫发染发,违反了校规。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中,对学生仪表有不烫发、不染发,男生不留长发的要求。近些年来,中小学生因为发型、穿着等问题,被学校以“不符合校规”为由处理的事屡屡发生,其中不乏采取各种强制、暴力、羞辱等方式的例子。在这次的事件中,“把学生按在地上强行剪发”因为画面冲击感太强,再次给人带来了强烈震撼。
每每遇到此事,网友们的意见大致分为两派。一部分人认为,学校处理问题的方式太过简单、粗暴,丝毫没有顾及学生的人格尊严和正当权利,而且,按在地上强行剪发与“教育”“德育”更是不沾边。另一部分人则认为,学校采取如此激烈手段,是因为现实中一些学生不服管教,用正常的、温和的教育方式方法根本没用,老师无奈才使用按头强制剪发的手段,这是学校“负责”的体现。
这两个看似截然不同的观点,其实并非完全对立。人们真正认同的观念是存在最大公约数的:首先,学校管理“无规矩不成方圆”,必要的校规、纪律、规则是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保障,学校和教师有管理、教育学生的职责和义务;其次,学校的日常管理、教师的教育惩戒权是要有底线和边界的,损害学生身心健康、人格尊严的行为,应当杜绝;第三,当学校和教师的管理行为与学生权益和尊严产生冲突时,应当坚持法律底线和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原则。
有人说“现在的小孩个性太强,不服管,不好管”,这或许道出了某种现实,但换个角度看,未成年人更有自我意识、丰富个性,愿意也善于表达自我,本就是个体成长的体现,也是社会进步的微观缩影。对于他们在日常学校、生活中表现出的一些无伤大雅的行为,学校、教师和家长,提倡适度包容、理解早已是共识。
至于烫发、染发这类行为,学校和教师当然可以管,也应该管,但“管”不只有禁止、规训,更不能打着管理之名,践踏学生尊严、损害学生权益,更多应该是教育、引导,让学生真正明白规则为什么不允许他们在这个年纪染发、烫发,进而打心眼里产生认同,以后自觉遵守。
教育,从来不是骂几句、打一顿就能达到目标的,它应当是以理服人的,是教育者以爱心、耐心、同理心和专业的教育理念和方式,去换取被教育者理解、认同、接纳、纠偏的过程。
因此京融实配,管教学生,不能只求“管得住”,更要琢磨怎样更有效、怎样不伤人。毕竟,任何时候,爱与尊重都应该是教育的底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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